【受害车主:李明德获有期徒刑六个月,赔偿损失20万元】7月31日13:53分,微博博主“编导杨洋”在微博发声提到,耗时半年后,案件尘埃落定,“有期徒刑6个月,民事赔偿20万元”,同时提到,希望“他”引以为戒,经营好自己的人生。#李明德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##李明德醉酒砸车赔偿20万元#
记者了解到,“编导杨洋”是2025年1月27日演员李明德砸车事件的受害人。
1月27日晚,李明德醉酒后在北京朝阳区砸坏“编导杨洋”停在路边的车辆,双方在警方调解下签署赔偿协议,但次日李明德拒绝赔偿并拉黑“编导杨洋”。2月12日,警方将李明德刑事拘留,案件进入司法侦办阶段。
朝阳警方2月13日通报称,近日,接到群众报警,一男子在八里庄附近某路旁踢踹车辆,警方调查嫌疑人李某某(男,28岁),对自己涉嫌犯罪事实供认不讳。目前,该人已被朝阳分局依法刑事拘留。同时,针对被砸车主杨某占道停车的违法行为,朝阳交通支队已依法予以行政处罚。
据悉,1月27日,李明德因认为“编导杨洋”未规范停车,借“酒劲”踢车门、抠车标、踹掉反光镜等。
极目新闻记者留意到,“编导杨洋”还在消息中提到,将删除微博app,彻底挥别这段纷争。